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牢记野外用火“十不准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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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不带火种进山。打火机、火柴等火种严禁携带进入山林。加强火源管控,从源头上防范火灾风险。

2. 不在林区吸烟。春季防火期,正是踏青出游的时节,但要严禁在林区吸烟用火,一个未熄灭的烟头,足够点燃整片森林。

3. 不在林区烧香。上坟烧纸寄托哀思,但极易引发森林火灾,如果心存侥幸,一个不经意就会酿成大灾。

4. 不在林区玩火。玩火是一件很危险的事,看好老人和小孩及特殊人群,不让他们在林区内玩火用火,否则监管责任推脱不掉。

5. 不在林区烧荒。烧荒虽然能积肥,但也是一种危险行为,如果不慎跑火,引发森林火灾将受到法律严惩。

6. 不放火驱野兽。动物怕火,森林更怕火,如若放火驱赶动物,稍不留意就会引发森林火灾置自身于险境。

7. 不点火把照明。夜间行进需要照明,但手电筒比火把更实用,更明亮更安全,也不会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。

8. 不生火搞野炊。烤制的食物香喷喷,但也会让森林黑漆漆,野炊处理不当,生态环境便要遭殃。

9. 不要生火取暖。欣赏美景就要爱护美景,进入林区要注意防火,每一簇小火苗,都可能是伤害森林的“杀手”。

10. 不要燃放烟花。烟花虽绚烂,星火可燎原,林区不是观看烟花的好地方,飘落的火星可能会点燃森林酿成大祸。

 

 

编辑:胡秀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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